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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励办法
2015-12-31 01:11   审核人:

广西民族大学

 

校友基金奖学金评选办法

 

 

   广西民族大学的校友基金来源于校友和社会各界及团体的自愿捐赠,根据校友基金的管理办法,经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,决定将捐赠资金的利息部分用于设立“广西民族大学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。奖学金旨在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。具体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广西民族大学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人数及金额:每个学院(人民武装学院除外)2人,每人1000元,共计2.2万元。
三、评选条件:
   1、品行良好,无违纪行为;
   2、学习刻苦,学业成绩良好以上,无补考科目;
   3、生活节俭,艰苦朴素。
   4、当年未获任何奖助学金或获奖助学金金额在1000元以下(含1000元)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。
四、评选程序:
   1、个人申请,填写《广西民族大学校友基金奖学金申报表》;
   2、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评选推荐;
   3、学院资助领导小组评审;
   4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复核;
   5、在校内公示名单3天;
   6、学校领导审批;
   7、报校友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、备案。
五﹑评选时间:
   2010年3月。
六、其他
   广西民族大学校友基金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与校友会负责组织实施。  

 

广西民族大学校友会
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
二○○九年十二月四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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